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Connor Binance 2025-07-14 4 0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合力泰 公告编号:2025-054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力泰”或“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3个交易日(2025年6月24日、6月25日、6月26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2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生产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生产经营正常。

4.公司股票交易自2025年6月24日(星期二)开市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特别处理,股票简称由“*ST 合泰”变更为“合力泰”,股票代码仍为“002217”。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日涨跌幅限制变更为10%。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3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暨停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25-065)。

5.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7.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已披露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截至目前,立案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

展开全文

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6日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合力泰 公告编号:2025-052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公 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6月26日,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议案文件于2025年6月2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经过半数董事推举,会议由董事邓佳威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名。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暨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选举邓佳威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根据《公司章程》第八条的规定:“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总经理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将变更为邓佳威先生。公司将按照市场监督管理机关的要求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等登记备案事项。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成员变动,经与会董事选举同意,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作如下调整:

(1)审计委员会:蔡高锐(主任委员)、林家迟、李双霞

(2)提名委员会:李双霞(主任委员)、唐 蓉、林润昕

(3)战略委员会:邓佳威(主任委员)、侯 焰、陈琴琴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唐 蓉(主任委员)、吴彬彬、蔡高锐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内部管理体系,提高管理决策效率和管理水平,提升公司运营效率,保障公司战略规划的有效落实,公司决定对组织架构进行调整和优化,调整后的组织架构图如下: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6日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合力泰 公告编号:2025-052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增加或否决议案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公司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中小股东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且不包括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6月26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2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国宾大道350号梅园酒店(福州闽侯大学城店)二楼闽侯厅

4、会议召集人: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黄爱武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48人,代表股份2,201,593,4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435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1,616,098,0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607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39人,代表股份585,495,4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28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47人,代表股份1,051,590,1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59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8人,代表股份466,094,7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317%。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39人,代表股份585,495,4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281%。

(3)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92,254,9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58%;反对2,291,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41%;弃权7,046,5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2,251,6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120%;反对2,291,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80%;弃权7,046,5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01%。

(二)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92,237,4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50%;反对2,295,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43%;弃权7,060,2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2,234,1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103%;反对2,295,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83%;弃权7,060,2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14%。

(三)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92,250,3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56%;反对2,287,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9%;弃权7,055,2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2,247,0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115%;反对2,287,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76%;弃权7,055,2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09%。

(四)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92,204,9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36%;反对2,292,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41%;弃权7,096,4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2,201,6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072%;反对2,292,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80%;弃权7,096,4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48%。

(五)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92,179,7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24%;反对2,423,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01%;弃权6,989,8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2,176,4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048%;反对2,423,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05%;弃权6,989,8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47%。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91,349,3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47%;反对3,099,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08%;弃权7,144,5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1,346,0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258%;反对3,099,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47%;弃权7,144,5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94%。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1,577,5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479%;反对2,816,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78%;弃权7,195,9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43%。本议案涉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关联股东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1,577,5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479%;反对2,816,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78%;弃权7,195,9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43%。

(八)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13,369,7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927%;反对81,143,4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857%;弃权7,080,3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63,366,4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6104%;反对81,143,4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163%;弃权7,080,3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33%。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92,121,8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98%;反对2,370,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7%;弃权7,101,4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2,118,5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993%;反对2,370,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54%;弃权7,101,4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53%。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92,086,5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82%;反对2,336,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61%;弃权7,170,8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2,083,2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959%;反对2,336,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21%;弃权7,170,8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19%。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92,217,1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41%;反对2,322,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55%;弃权7,053,7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2,213,8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084%;反对2,322,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09%;弃权7,053,7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0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该法律意见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四、备查文件目录

1、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6日

评论